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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师范学院关于选拔推荐2008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

院行字〔200824

  

各院、系:
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》(教学〔2008156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2008年选拔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(以下简称“专升本”)工作按以下意见实施:

一、选拔范围与条件

选拔范围:凡经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。

选拔条件:

1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,且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
3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;学习勤奋刻苦,锐意进取;出色完成学习任务,学习成绩良好,且考试课程无不及格、补考现象。

4、坚持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素质测验达到国家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。

5、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。

符合以上条件者,按学习成绩总分数高低排序,依次推荐。

二、选拔推荐程序与办法

选拔工作按照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要求,采取个人自愿申报、师生评议、所在院系按不超过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15%的比例所分配的指标等额选拔推荐、学校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。

三、几点要求

1、选拔推荐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学生处、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办公室、纪检、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,各院系要成立“专升本”选拔推荐工作领导组,负责本院系的选拔推荐工作。有关职能部门,要密切配合,认真工作,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2、做好“专升本”的宣传工作,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公布,增加选拔推荐工作的透明度;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推荐工作;严明工作纪律,接受群众监督。推荐名单各院系要张榜公示,切实保证选拔推荐质量。

3、为便于广大师生监督,除各院系要设监督举报电话外,学生处亦设监督举报电话,号码为:2587677,与推荐公示名单一并贴出。

4、采取积极措施,提高推荐学生的升学率,保证我校招生计划的完成。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推荐学生的辅导、备考工作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各有关院系在328前将推荐名单及被推荐学生填写的《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》草表一份报送学生处;

2、学生处于330将《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》正式表(一式三份)打印,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(并贴本人照片)

3、学生处于41将材料整理完毕,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。

 

 

 

 

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

 商丘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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